本租赁合同(以下简称“本合同”)由以下各方于确定签订:甲方:[出租人姓名]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
乙方:[承租人姓名]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
鉴于,甲方拥有 [租赁房屋地址] (以下简称“租赁物”)的权利,并同意出租;
乙方同意承租租赁物,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;
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达成以下协议:
第一条 租赁物
甲方同意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,租赁期间为 [租赁时间起始日起至租赁时间终止日] 。
租赁物房间的面积为 [面积] 平方米,具体户型以看房时为准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家具和设备:[具体家具和设备]。
甲方保证租赁物的使用功能,且线路、水路、燃气路畅通,设施设备配备齐全,且无任何财产上的争议和纠纷。
第二条 租金
乙方应在 [每月租金缴纳日期] 日前,支付当月租金人民币 [租金金额大写] 元整(¥[租金金额小写])。
如果乙方未按要求缴纳租金,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支付罚款,罚款金额为租金的 [罚款比例] 倍。
第三条 押金
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,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[押金金额大写] 元整(¥[押金金额小写])。
租赁期满,乙方如无任何欠款和争议,甲方应在 [押金退还时间] 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;如乙方有欠款和争议,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。
第四条 使用租赁物的规定
1. 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及配备的设施和家具,并按照正常住宿方式使用设施和家具,不得擅自拆卸、移动或转让给他人。
2. 在租赁期间,若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,应照价赔偿,如无法确定价格,按市价进行赔偿。
3. 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如发生财产损失的,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4. 乙方离开房间应注意关闭门窗空调等,切断电器或燃气。
第五条 保险
甲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火灾责任险投保,并承担保险费用。
乙方负责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,如遭遇意外或盗窃,应自行负担相应损失。
第六条 维修与保养
1. 租赁期内,甲方应为租赁物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。
2. 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物,如设备异常或损坏,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后维修,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,如属乙方过失,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。
3. 乙方应遵守有关水电安全使用法规和规定,保证安全使用。
第七条 保密条款
各方应对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的机密内容予以保密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,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的。
第八条 解决争议
各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表示已审读并接受,如在履行期间遇到争议,应协商解决。若协商不成,各方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。
第九条 其他
1.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、盖章后生效,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。
2. 本合同为双方共同拥有,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。
3. 本合同的附件是其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。
第十条 有效期
本合同自甲、乙双方签字、盖章起生效,并自租赁时间起始日起开始执行,至租赁时间终止日止,除非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加以修订。
(以下无正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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